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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举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
浙江省物资在生协会 http://www.zjwzhs.com | 更新时间:2014-03-05| 来源:zgzsxxw

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文件


物再协字〔2014〕07号


 

 

关于继续举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

 
 

各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:
    为适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需要,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规定,依据国家《劳动法》、《职业教育法》和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》(中发[2003]16号)精神,进一步推动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,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,经协会与江苏理工学院研究决定,继续联合举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的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中级班培训。由于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较快,为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,经研究确定,今年在行业内继续举办中级班培训,以满足部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。培训班时间定于6月下旬,每期学习时间为8天。
    二、高级工培训班。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标准,参加高级工培训需在已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报名参加。培训班时间定于7月中旬,每期学习时间为8天。培训学习课程主要围绕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相关内容,汽车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与市场管理情况,难易结合,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。
    三、培训费用:中级工培训费4320元/人;高级工培训费4880元/人(均含资料费、住宿费、餐费、考核办证费)。
    四、请参加培训的企业职工根据不同需求,分别填写《参加中级工培训班报名表》或《参加高级工培训班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于4月20日前传真或邮件发至协会秘书处。
    五、协会根据报名情况落实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,另向参加培训学员单位发出《入学通知函》。
    六、请各省再生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本省学员,符合参学人数条件的,尽可能安排在省内办学。各相关企业尚未派人参加培训的和参加培训技术人员不足的,应当积极安排有关人员报名参加。
    七、原考试评审核发的《中级证书》、《高级证书》仍继续有效。
特此通知
 
协会联系人:张玉明  电话:010-68392876
电子信箱:zym@crra.com.cn  传真:010-68573884
 
附件:(可下载)
 
中国物资再生协会
2014年3月4日
 
抄送:各省物资再生行业协会,江苏理工学院。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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